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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的费用缴纳及保险金的数额计算

分类:法规解读    时间:(2015-12-08 16:24)    点击:804

生育保险的费用缴纳及保险金的数额计算

  生育保险是对我国女性劳动者因怀孕及分娩中断劳动的一种保险制度,那么生育保险费用如何缴纳呢,生育保险金的数额如何计算呢?

  简述生育保险

  生育保险(maternity insurance)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 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 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生育保险的参保规定

  人群

  凡是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的职工,包括男职工,都应当参加生育保险。

  费用缴纳

  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

  北京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0%缴纳生育保险费;

  广州生育保险缴费比例为:企业按照职工缴费基数的0.85%缴纳生育保险费。

  生育保险金的数额与待遇

  一、生育保险金计算公式:

  生育保险金=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其中,生育生活津贴=缴费基数×产假时间,生育医疗费补贴是统一的3000元。

  缴费基数每个人都不一样的,按照缴纳的医疗保险基数算的,有上限的,上限好像是7300 多一个月,就是最多也就是大概7300*4.5+3000(医疗补贴)。

  产假时间,正常是3个月,晚育(25岁以后)加1个月,剖腹产再加半个月。

  二、参加生育保险的企业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生育或流产的,享受下列生育保险政策:

  1、生育产假

  女职工生育或流产,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享受产假,女职工生育产假为90天,剖腹产的增加15天;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生育一婴,增加产假 15 天; 属晚育的,增加产假60天。女职工怀孕不满2个月流产的,产假15天;怀孕2个月(含2个月)不满4月流产的,产假为30天;怀孕满4个月(含4个月)以 上流产的,产假为42天。

  2、生育津贴

  女职工在规定的产假期间,享受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本人上年度平均缴费工资基数计发,其计算公式为:生育津贴=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基数/30*享受产假天数

  3、生育医疗费

  生育保险如何报销需要我们生育医疗费实行定额管理,不论职工在生育期间实际发生的生育费多少,报销的医疗费金额都是固定的。其定额标准为:顺产1200元,剖腹产3000元;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一婴增加200元;人工流产为84元,引产为2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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