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档案
律师统计
加载中...
网站公告
欢迎来到陈柳山律师的网站
网站文章
我的好友
暂时没有好友
最近访客
友情链接
网友留言

  • 暂时没有留言

【合同保全】哪些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分类:时事点评    时间:(2015-01-26 14:19)    点击:205

  【合同保全】哪些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

  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其因不完全符合合同生效条件的规定,合同尚处于未生效状态,其生效与否取决于有权人是否表示承认。

  1、无行为能力人所订立之合同。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除可以订立某些与其年龄相适应的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的合同外,对其他的合同,必须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订立。一般来说,由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订立的除细小的日常生活方面以外的合同,必须经过其法定代理人事先允许或事后承认才能生效。

  2、限制行为能力人缔结的合同。

  我国法律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实施某些与年龄、智力、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行为,其他民事活动应由法定代理人代理或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实施。在民法通则中,这类主体所为行为被列为无效民事行为,合同法对此作了补正,将限制行为能力人所订合同确定为效力待定合同。

  3、无代理权人以被代理人名义缔结的合同。

  无权代理指欠缺代理权的代理,主要有四种情况:

  (1)根本无代理权;

  (2)授权行为无效的代理;

  (3)超越代理权范围进行的代理;

  (4)代理权消灭后的代理。关于无代理权人所订之合同,新合同法第四十八条明确将其规定为效力待定合同。无权代理行为可能由于行为完成后发生的某种法律事实而完全不产生代理的法律后果。

  无权代理应区别于表见代理,表见代理行为是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善意相对人有正当理由相信其代理权;而前者则不存在这一情况。判断表见代理的构成关键在于区分善意相对人是否具有正当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具有代理权。表见代理的效果相对人可直接请求本人负责。而对于狭义无权代理行为,如果本人不追认,则不负责任。

  4、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财产订立的合同。

  无权处分是指无处分权人以自己名义擅自处分他人财产。依新合同法的规定,无权处分行为是否发生效力,取决于权利人追认或处分人是否取得处分权。

该文章已同步到:
发表评论
匿名:
验证码:   匿名评论
温馨提示: 陈柳山律师提供“劳动纠纷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公司法务  ”等法律服务。
如果您有法律问题可以点此咨询陈柳山律师,陈柳山律师会为您的法律咨询提供解答。
您也可以拨打陈柳山律师的电话进行法律咨询:13788221766,咨询时说明来自法帮网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陈柳山律师网
FABANG LAWYER
法帮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柳州律师 | 柳州律师事务所 | 法律知识 | 法律专题 | 法律法规
陈柳山律师主页,您是第17495位访客